灾祥应验观年月
欲知应验。须以发用之神,如太岁发用,吉凶应在一年之内之类。又旧太岁发用,为已往事。新太岁发用,为将来事。 视太岁加临月建法,谓太岁如过月建,则事属已往,未过月建,则事属将来。正值月建,则事在当时。如子年正月占,寅为月建,子加卯,是已过月建也。子加丑,是未过月建也。子加寅,是正值月建也。 视天罡加临日干法。谓天罡在日之前,主事已过。在日之后,事未过。正临日干,事在目前。如六甲日占,辰临卯,是在日前,辰加丑是在日后也。辰加寅是在本日也。